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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小姐不是記仇,只是突發想起,覺得很不甘願。
本小姐不是輸不起,只是突發想起,突然覺得很不爽,超級不爽。也就是所謂的 beh song 啦。。。
生平有人說我的字很醜。
第一次。
人生中的一次。
一開始被批評時,只是大笑。
當下覺得沒什麽,我自己覺得自己的字很好看就行叻。(做人要有自信!)
偶然想起,就覺得,嗯。。。超級不爽啦!
那個說我的人,你自己知道我是在說你啦。
只是覺得,第一次被人這樣說,要記錄下來,因爲,打破紀錄了!!!
當然,是指我的人生記錄。
哈哈哈哈。
只是寫寫做做紀念。
我呢,不是炫耀,以前參加寫字比賽拿過獎的。
第二名。
哈哈哈。
小學拿過第一名。
姐姐以前寫卡時,都嫌她自己的字很醜。
每次都是我幫她代筆的。
姐姐每次看著我寫字,都會喊羡慕。
不過,我本人是覺得自己的字比以前醜一點。
退步了一點,
就連寫字的速度都比以前慢了一拍。
我沒有自誇,這是真的。
自從念電腦后,幾乎二十四小時都是面對著電腦,手指習慣了只在鍵盤上敲打,每次要拿筆寫字時,都顯得僵硬緩慢許多。連握筆的手勢都有點忘記了。。。。慘。
好了,本來想貼上那個人的照片,怕他小氣。哈哈哈哈。。。
就到此結束咯~下次再見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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